不太懂這是什麼論調?
都2025年了
還在企望用個公報
就可以來約束美國的行為?
還說可讓美國從默許台獨
轉向明確反對台獨!?
這是吃錯了什麼藥嗎?
美國從來都說反對台獨啊!
可也從來都不遵守啊!
怎麼都到今天了
還在寄希望於美國?
希望美國人
能幫忙解決台灣問題
會不會太癡人說夢了點啊?
真搞不懂這些人
看完101跨年的煙火
新的一年到來
沒什麼新年新希望
只希望認識的朋友
都健康平安就好
只希望那些
還困在台獨司法迫害的統派同志
能早日擺脫困境
很多大陸網友
關心高安國將軍
但他們越多的關懷聲音
越顯得能有的實際作為
有多蒼白與無力
從這就該理解
為何島內藍白合至關重要
民進黨為何讓沈伯洋
做不分區男一號
因為沈過去的重點
即放在如何箝制網路輿論的
「外國代理人法」
而他至今之所以上任快一年
還未有寸進之功
就是因為藍白合擋在那裡
使得綠營立院不過半
沒辦法通過更多
鎮壓島內愛國統一力量的法案
柯案為何
要逼柯文哲辭黨主席
要把民眾黨全黨上上下下
列了一堆證人
然後再要求柯不得接觸
目的就是要瓦解民眾黨
瓦解藍白合
一旦藍白合破了
綠營愛過什麼法就過什麼法
到時就會有更多高安國將軍了
藍委翁曉玲想刪「吳斯懷條款」
黨內連署都過不了
還期待藍營去修反滲透法
根本已到
脫離現實的幻想層面了
如今要避免
愛國統一力量被徹底捏熄
唯一能做的
就是鞏固反綠統一戰線
而其實踐就是藍白合
這條戰線當然非常脆弱
但它能撐一天
就是避免綠營全面鎮壓的一天
豈有親痛仇快拆解藍白合
怎樣看待柯案?
這是最近很夯的話題
這個案件
不該先以統獨藍綠切入
柯案首先要問的
是司法正義與人權問題
正義女神為何蒙住雙眼
就是在說
柯這個人人品如何
你喜愛與否
都不是該問的問題
該問的是證據
到底在哪裡?
我雖沒讀過法律系
但被強迫念了四年社會法學院
成了實務法學研習生
至少知道刑事訴訟
必須有清楚的人事時地物
不能用「某時地」
來籠統概括
台灣現行的法律
講求的是
口供不能作為定罪的唯一證據
必須要有物證才行
如果用個EXCEL檔
沒其他實體金流、贓款
作物證來佐證
就能入人於罪
那多恐怖
會產生多少冤獄啊!
所以這與柯無關
今天即使是賴清德或蔡英文
面對這樣粗糙的司法辦案
我也會為他們喊冤
不因他人的立場
也要搶救奇冤異慘的死魂靈
是知識份子該有的良知
以上這些話
沒有經歷過
媒體辦案政治迫害的人
可能很難體會
偵察不公開、無罪推定
為何是極大的法律進步
我既然曾身受其害
當然不希望他人再有此遭遇
為人點燈,明在我前
如果只因為對柯的好惡
就拋棄了
對司法公正的追求
那我們有什麼資格批評綠營
北院裁定柯文哲交保
我想任何一個
還有良心的司法人
看到那樣的起訴內容
都很難再押柯
有趣的是
之前吵的沸沸揚揚的
選舉補助款買房
我之前就說這根本沒問題
事實證明「查無不法」
當初那些言之鑿鑿
痛批「挪用」買房違法的
確都不提這事了
從這個點上就看出
台灣媒體辦案有多惡劣
它其實不在乎
最後定罪與否
只要在過程中毀人名節
它就成功了
沒有親身經歷過的人
好快!
一晃眼7年了
回頭看
我當時說的
驗證的更清楚
我們的事件只是開始
後來多少統派同志
身陷司法泥淖
至今還在纏鬥訴訟中
不知何時
我實在很受不了
很多人說這叫「台式文革」
人家文革武鬥
是槍都拿出來對幹
就算是文鬥
都沒在搞這種碰瓷的
這應該叫「台式撒嬌」、「台式耍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