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日 星期一

和平紀念館,應該散播和平不該散播仇恨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 96 4 17
質詢對象:文化局局長
質詢題目:和平紀念館,應該散播和平不該散播仇恨
說明: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在今年的二二八紀念日社會各界都有舉辦許多追思活動。二二八是一個傷痛的日子,我們可以原諒但不該忘記。這應該也是二二八紀念館創立的目的。但是今天的二二八紀念館確有許多地方繼續在傷口上灑鹽,撕裂族群、分化台灣人民。本席認為二二八紀念館內有許多地方值得檢討改進,以下分為幾點述之:

一、誰是外來政權?



當我們踏入二二八紀念館,首先映入眼簾的赫然是“外來政權”的四個大字。其下表列的所謂外來政權為:荷蘭、西班牙→鄭氏王朝→清國→日本帝國→中華民國。不瞭解的人一看,直覺反應自然是這四段時期都屬外來政權,但本席要請問文化局李局長,您身為中華民國台北市政府的文化局長,您認為您是外來政權派來台北市的統治階級嗎?如果是的話則紀念館如此標示,當然無可厚非。但若不是的話,紀念館怎能將中華民國與荷蘭、西班牙、日本等帝國主義殖民者混為一談呢?

而所謂鄭氏王朝、清國,實則是中國歷史的一部份,在中華民國憲法未變更之下,中華民國所代表的就是中國,則這兩段時期自然不屬於外國歷史,又怎能將之歸類為外來政權呢?本席認為文化局應本於依法行政的原則,對此段解說予以適當修改,以免來訪外賓、民眾混淆,不知今夕是何夕誤以為台灣今日還在殖民統治之下。

二、怎能落入日本史觀?


在往內走見到了李友邦的照片,但下面赫然寫著一行字“三青團台灣支團部於終戰後在福建合影…”!?「終戰」這兩字是什麼意思?這是日本戰敗後不願承認戰敗,就以「終戰」這個中性的字眼,彷彿戰爭雙方停火一般,來掩飾日本戰敗的事實。身為戰勝國的我們怎可用這種字眼,來為日本掩飾侵略戰爭的失敗呢?

李友邦何許人也?李友邦本名李肇基,乃台北蘆洲人士,年輕時因反對日本高壓統治,偷渡逃到大陸,將在大陸的台灣人組建為台灣義勇隊,支持對日抗戰。他畢生致力於反抗日本的殖民統治,希望台灣能回歸到祖國的懷抱,[1]沒想到死後卻被人用日本史觀的字眼來介紹,試問李友邦地下有知情何以堪呢?

而館內一整面牆都是在介紹台灣在日本的統治下如何“近代化”!?對照背面的國民政府貪污腐敗,似有美化日本殖民統治之嫌?本席認為日本對台灣的近代化固然有其貢獻,但其帝國主義殖民者的搾取本質不可忽略。文化局應針對館內,許多過渡掩飾日本統治的字眼加以改進,並應對日本據台時期的高壓統治(如慰安婦)以及台灣人所受之歧視待遇(如當兵也只能當軍伕[2]比士兵還不如)平衡介紹,讓參觀民眾瞭解,日本建設台灣的真正目的仍是為了殖民與戰爭需要,並非真心建設台灣。已避免讓人誤認為台灣人民都是親日的,台灣人民認為日本殖民統治是比較好的,類似矮化台灣人民的介紹內容都應加以去除。

三、事變原因不應單一化


館內介紹有關二二八事變的原因,將之單一歸咎於國民政府與陳儀的不當統治,不見其他造成事變因素的介紹。問題是陳儀真的是這麼差的人嗎?事變原因就如此簡單嗎?恐怕未必如此。



紀念館中有關事件始末的看版上寫著“鑑於在台兵力薄弱”的字眼。但不見說明為何在台兵力薄弱?當時國府在台兵力薄弱的原因,是因為陳儀自願調走了駐台的國軍。因為他知道這批國軍軍紀不佳、擾民事件不斷。而陳儀信任台灣人因此願意將駐軍調走。但也因此當事變發生時,他無兵可調導致事變擴大。[3]陳儀拒絕大陸法幣來台流通,並發行台幣實行「一國兩幣」,防止台灣經濟被大陸通貨膨脹所拖累。[4]以上的例子均可見陳儀維護台灣人的用心,我們不該只看到陳儀的缺點而忽略了他的優點。

此外,在日本統治時期,台灣人做官頂多都只能做到副手,主要職位都被日本人把持。所以,陳儀到台灣來首先遣返大量日俘、日僑,僅留用部分技術人員,但這批日本人原本大多都是日本統治階級的骨幹,一旦撤走導致台灣公務人員的真空,使陳儀不得不任用大批外省籍公務員來填補這些空缺,如今卻也被算為欺壓台灣人的行為。本席認為若是紀念館沒有對問題的本質多所介紹,很容易讓參觀者只看到問題的表面,而只片面的瞭解當時的歷史。

當時的台灣經過日本的殖民統治確實比起大陸來的近代化許多,50年的隔閡導致了文化上的差異,而日本為了支援自己的侵略行為,對台灣的經濟、資源極盡搾取。當時台灣的民生物資已然有限,再加上又有大批被日本送往海外參戰的台灣人,被遣返回台卻失業、生活無依,這些都是造成事變爆發的因素。[5]甚至美[6][7]勢力的從中煽動,也是導致事變擴大的原因。本席認為紀念館應對這些相關因素多所著墨,尤其當時大陸經過抗戰,又在進行國共內戰,民生凋閉的情況比台灣只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將這些因素考量進去,單只看台灣的情況,自然難以公正客觀的看待當時國府的所作所為。這麼說並不是為了替國民政府脫罪,而是歷史都是多因素所造成,二二八事件也是一樣。因此,不應將整起事變的原因過於單一化,否則會影響民眾對當時時空背景的認識。

四、不該忽略外省人被殺的事實


在紀念館中,我們可以見到當時政府殘殺台灣老百姓的證據,但對二二八當時許多外省人被殺卻是輕描淡寫。在一樓的看板上僅簡單寫到“部分民眾遷怒外省人,開始毆打外省人”彷彿外省人僅遭到毆打而已。



到了二樓兩塊介紹版,上面有四位人士的訪問紀錄,對於外省人被打殺有了稍微多一些的介紹。只是給人的感覺似乎好像也不是很嚴重的事。然而,但查閱許多相關文獻,均可見到事變初起時外省人遭到迫害的事實。如:外省婦女脫衣遊街、輪姦[8],孕婦被殺[9],外省小孩遭到毆打、殺害[10],甚至摔死[11]。但紀念館中這類事情似乎從沒發生過?

相關史料唐賢龍在他的《台灣事變內幕記》中都有清楚的記載,但卻不見紀念館加以介紹,是因為唐賢龍的記述不值得參考嗎?但紀念館內明明有介紹到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可見館方是採信唐的說詞的,則為何不見該書後段外省人被打殺、凌虐的介紹呢?面對歷史問題不應只選擇性的看到對自身有利之部分,忽略了對自身不利的部分。

這些事實與文獻只要走一趟國家圖書館都可以查的到,二二八紀念館與國家圖書館只有一點距離,相信不難研究相關史實。本席希望文化局應該適度的檢討紀念館的內容,至少應對事變雙方於以平衡報導,不要過度偏頗。這樣才是對死難者作到真正的公平與尊重。

五、不可誇大死亡人數製造悲情


二二八事變至今最引人爭議者當屬究竟有多少人死於事變中?坊間書籍從幾千人到數十萬人都有。而紀念館中對於當時的死亡人數也未做明確之說明,館方本身也表示對於死難人數他們並無定論。但在二二八的紀念碑文中卻又說“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讓人不知數以萬計又從何而來?

紀念館中的介紹並未見到對死傷人數的統一定論,但居然有如此解釋內容“死傷人數至今無法精確估算;但從整編21師耗費二十餘萬發子彈,可略知一二”!?若真要依照子彈數來推估,依據美國軍方的統計,二戰時期美軍平均發射2.5萬發子彈才解決一名敵人。依此推估二十萬發子彈要殺10個人還欠五萬發呢!如此不科學的估算方式,怎能陳列於一個官方的紀念館之中呢?

又其中另一張有關於古坑事件的告示板,上寫者“古坑「萬人塚」”,不看內容大家一定認為這塚中至少埋藏了萬具屍骨,但仔細看內容說到“當時約有七十二人罹難”。試問七十二人連百人都不到,稱百人塚尚可怎能稱萬人塚呢?這不是有誇大死亡人數之嫌嗎?一個紀念館的目的應當是客觀的還原歷史,讓人們瞭解真相並記取教訓,而非曲筆製造歷史與悲情,本席相信這絕非二二八紀念館的本意。

因此,本席認為文化局也應針對紀念館內過度誇張的內容於已檢討,針對二二八的死亡人數,行政院早已自民國84年開始受理補償,按照目前受理之案件數應不難查出實際數目?又或從當時戶口人數減少來推算,應也不難推算出來?[12]本席想台北市文化局應領先於全台各地,對二二八事件的死難者數作一蓋棺論定,讓每年吵嚷的話題,不再容有心人士來炒作。

六、民主運動不等於台獨運動


當我們走到紀念館的最後一部份,進入到了所謂“高壓恐怖與反抗”的展示區。該區的展覽內中有一張照片表示為民主進步黨建黨。下方並寫著“民進黨於1986928日誕生,是戰後台灣第一個本土政黨”。

本席要問何謂“本土政黨”?既有“本土政黨”,自然影射有所謂“非本土政黨”!這難道不是公然在分化、撕裂族群與台灣人民嗎?難道不是民進黨的就不本土嗎?本席認為紀念館中,不該有類似公然撕裂族群的字眼,否則豈不違背紀念館創設之目的了嗎?類似的字眼文化局都該予以修正。

此外,該區中大多數的介紹都以民進黨與台獨運動為主,彷彿所謂台灣的民主運動就等於台獨運動?讓人懷疑該區有為民進黨與台獨運動宣傳之廣告嫌疑?倘若該區的目的是為了介紹台灣的“高壓恐怖與反抗”,則李敖與文星雜誌為何沒算在內?甚至紅衫軍反貪府圍城、天下圍攻運動是否也可列入呢?若是要針對所謂二二八的“高壓恐怖與反抗”?則台灣人民自救宣言、黑名單闖關事件、獨台會案、美麗島事件…等又與二二八何干?

本席認為該區要不就對所謂“高壓恐怖與反抗”予以平衡報導。否則不如就就將該區改為純粹介紹二二八事件,讓紀念館對二二八事件能有更多區域來深入介紹,相信這樣更能增進紀念館的深度與廣度。

而二二八紀念館中一些非理性的字眼,都不該出現在介紹歷史的場合,因為看待歷史應客觀與公正,紀念館本身不應自行加註情緒性的評語。例如有關「以叛亂主犯罪名遇害者」,在行政院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中也僅說認定標準相當不明確,還不敢直說罪名是莫須有,不知所謂罪名莫須有的證據從何而來?期他諸如加諸豈有此理、千萬民眾被屠殺的景象又何在…等字眼,似乎也不適合存在紀念館之中。

本席認為追思二二八是件好事,但二二八被用來炒作,卻是全民的悲哀。李局長曾任民進黨的婦女部主任、媒體工作者、立法委員,如今又是台北市的文化局長,請您來親手從二二八紀念館開始,終結掉政客炒作、利用的二二八文化,本席認為是最好的結果,也是您能也必須為台灣所做的最大歷史貢獻。

最後,有鑑於行政院日前要將中正紀念堂改為台灣民主紀念園區,本席在此建議市府不如將二二八和平公園改名為台灣民主和平紀念公園。如此,一來讓台灣有一個專責的民主紀念公園,二來省得行政院整天把腦筋動到中正紀念堂的頭上。希望文化局能讓紀念館與紀念公園成為台灣融合族群的地方,而不是撕裂族存的地方。本席想這才是紀念館與紀念公園設立最大的貢獻之所在。




[1] 樓子芳,《抗日烽火中的台灣義勇隊》,世界綜合出版社。
[2] 軍伕:從事翻譯、物資運輸、農業勞動以及其他非戰鬥職位的工作人員。
[3] 最後我要代陳儀說句公道話,「二二八」的帳都記陳的頭上,是不公平的。日本投降時,台人確實歡迎接收人員及國軍。嗣因接收人員行為不檢,部隊軍風紀欠佳,引起台人反感,陳儀素重紀律、軍容,故堅持撤走住台之破爛叫化兵,因陳堅拒駐軍,湯恩柏、林蔚等苦苦勸說,徐學禹也從旁力勸,湯恩伯曾抽忙去台,與陳爭得舌敝唇焦,那時大家最大顧忌,是在日軍服役及勞工份子,因受日人黃民化教育,恐其仇視祖國,可能結聚作亂,需駐軍防變。陳儀說,我以至誠愛護台人,台人絕不會仇我,萬一又意外,我願做吳鳳。大家建議由他最心愛的李良榮軍駐防,陳說:「我信任李良榮,但不歡迎他的叫化兵。」故「二二八事變」發生,毫無維持治安力量,只靠一點要塞部隊極少數機關警衛,勉維省政,以後鎮壓部隊開到,在混亂中犧牲不少人命,指責陳儀屠殺台人,實不符事實,只能說:「陳儀愛護台人不以其道,適足以害台人。」他的同屬諒能體會得到陳儀深愛台人的史實,我不多言矣。毛森,〈陳儀迫湯投共始末〉《二二八研究第三集》,P362
[4] 在台灣接收開始的時候,國民黨政府財政部就對這個寶島之金融,想來個徹底控制的辦法,因於194510月下旬公布了「台灣省當地銀行鈔票及金融機關處理辦法」,其中要點是:台灣省的銀行鈔票,由政府分別面額,定價分歧收換,其定價及收換其間,由財政部公告。台灣省內敵人設立之金融機關,由政府指定國家行局接收清理。當時的人們從財政部的辦法中就感覺到這又像掠奪淪陷區人民財富的辦法來掠奪台灣人民。陳儀式反對這個辦法的,他主張維持台幣及台灣金融機構自成系統,阻止法幣在台灣流通,從而不致使台灣像大陸各省那樣法幣氾濫成災,物價暴漲的現象。他這個主觀的善良願望,初步地得到勝利,所以當時國民黨政府的主要金融機構四行兩局(只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中央信託菊、郵匯總局),均不在台灣設置分行分局…。楊鵬,〈台灣受降與「二二八」事件〉《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P657~659
[5] 最不可原諒的就是街頭巷尾,居然有人高唱日本歌,舞著武士刀,幾乎忘卻自己是炎黃子孫,身上留著中華民族的血液。這種與日本浪人無益的行徑,有人認為這是日人蓄意助紂為虐。根據資料探索,日本戰敗之初,旅日台灣同胞四萬五千多人,半數以上是沒有戶籍的。三十五年由日遣送回台的二二七人,其中部分並不是參戰的,而是當年的特及流氓,日人訓練他們到大陸去當最壞的角色,目的有三:一是壞事做盡,替日人頂罪,二是破壞對台灣同胞的情感,三是困擾台灣的治安(見五二年四月份文星雜誌)。像這樣充滿炸彈性的火種,投入台灣,我們雖未盡信,危險性是可想而知的。另一不可忽略的事實,就是當年被徵參戰遣散回台的人,先後約有三十萬人,他們的就業問題,政府缺乏妥善的照顧或安排,向這樣血氣方剛的人群,一旦遊手好閒,自然構成社會問題。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P37
[6] 見附件二,〈陳儀呈蔣主席電〉:鈞鑑此次事件有美國人參與反動份子時與美國領事館往來每領事已發表種種無理由的反對政府言論。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P53
[7] 以叛亂主犯罪名譽害者…「二二八事件」之要犯,共有二十人,即王添?、徐征…堀內金城、植崎寅三郎。依官方資料,張光祖是台北大流氓,罪名是「策動殺害外省人首要」與「領導爪牙,協助暴亂」,而最後二人是日本間諜。《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P267
[8] 桃園市暴亂,在警察撤退後,處於無政府狀態,暴徒竟將公務人員及眷屬集中於大廟、警局官舍及忠烈祠,並有女眷被強姦後自殺,大溪初級中學女教員林兆喜被暴徒呂青松等輪姦,後來被高山族女議員救護,方得脫險,慘無人道的暴行,實禽獸不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P562
[9] 孕婦劉氏被暴徒用日本武士刀對準腹部插入,立即斃命。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P516
[10] 一外省籍五歲之小孩,隨母出街,為暴徒瞥見,遽以刀割其母之口,裂至耳際,復強去其衣,痛歐垂斃,拋入水溝。此小孩亦被暴徒用力扭轉面部,倒置背後,及時氣絕斃命。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P516
[11] 又一小孩被暴徒,將雙足提起倒吊,頭部猛向地上猛擊斃命。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P516
[12] 二二八事件究竟死了多少人…本人在行政院時,鑑於台灣從日據時代起,戶籍就相當確實,不難從中查出案發後不明原因的死亡或失蹤者,因此曾請內政部以半年時間,仔細清理當時的戶籍。後據吳伯雄部長報告,死亡和失蹤者為五百人。現二二八事件補償金,每案最高可達六百萬元,自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開始受理,至今年底將告一段落,目前正好有五百多件成立,每月雖仍有申請案,但預估似難超過一千件。郝柏村,〈對「二二八紀念碑文」的一些看法—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根據何在?〉,聯合報,1997.2.3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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