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談到兩岸、一談到統一,就一堆人拿出「有唐山公無唐山媽」這句話來,說台灣人與平埔族混血日久,早不是純漢人了。其實這又是台獨欺騙社會的謬論,長期以來說「羅漢腳」是指渡黑水溝來台單身男性實在可笑,其實簡單的說當時彰泉匪類的名稱就叫羅漢腳,也就是我們現代所謂的「流氓」,才不是什麼「單身男性」的意思。
至於在台漢人男多於女的現象,只在清初以前發生,之後即未有此現象。況且原住民為母系社會,女性嫁給男性是何等大事,更何況是嫁給非屬同族的漢人男性,那這麼容易說嫁娶就嫁娶的,因此原漢通婚根本沒有大規模的發生。
而在清廷開放攜眷來台前,一來赴台者可自由往返於兩岸,則在內地結婚又有何不可?二來到今天世界各地都有人偷渡,當年的人豈有不偷渡的道理?因此福康安在上奏請朝廷解禁時即說「挈眷來台灣者,至今未絕」,可見早有人攜眷偷渡,官方擋也擋不住不如解禁。
因此在福康安的上奏之後,清朝於乾隆53年(1788年)正式解禁,此後來台者均可攜眷入台,台灣漢人男多於女的現象再也沒有發生,原漢通婚的可能性也大幅減少,即便有也僅只是少數現象,不要被台獨騙了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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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中的蠟像:有隻身來台者,也有攜家帶眷來台者 圖片來源:http://goo.gl/DwTf5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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