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在立院備詢時,針對是否願意唱國歌的問題,許志雄表示,「人不能違背良心。」
首先,我是沒想到你們還有良心!
因為如果唱國歌會讓你覺得違背良心的話,那你來擔任中華民國的職位怎不違背良心?你用中華民國的鈔票怎不違背你的良心呢?
另外很多綠營人士都說,因為國歌裡面有「三民主義,吾黨所宗」這句歌詞,但他們不是國民黨,三民主義也不是「綠黨所宗」所以拒唱!
但《中華民國憲法》開宗明義就說「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因此,只要你是中華民國國民,三民主義就是你黨所宗,不管這「黨」字,是指政黨還是指我們,只要你們沒膽台獨,就沒有拒唱國歌的道理。
當然,因為你們沒有良心,所以可以嘴巴上說要有良心,但還是佔著中華民國的名器不放,吃中華民國的俸錄糧饗,繼續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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