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人說媒體是鯊魚,一聞到血腥味就會緊咬不放,但網路時代人人是記者、是名嘴、是專家、是判官,於是鯊魚變小了,變成成千上萬條食人魚。
因為一位女作家之死,台灣社會又陷入了瘋狂,開始紛紛要找出究竟是誰害死了這位美女,誰是那個千夫所指的「兇手」。過去有人說媒體是鯊魚,一旦聞到血腥味就會緊咬不放,但網路時代人人是記者、是名嘴、是專家、是判官,於是鯊魚變小了,變成了成千上萬條食人魚。過去的鯊魚還講媒體自律,還談基本道德價值,而如今網路時代的食人魚們,為了搶得先機、為了衝高收視點閱率,根本不在乎是否會因此傷及無辜。
民粹橫行媒體公審
台灣很多人以擁有「自由」、「民主」而驕傲,殊不知台灣這種脫序的自由民主,看在大陸人的眼裡,只覺得「不到台灣不知道文革還在搞」,尤其是媒體辦案,根本是赤裸裸地把人民公審帶上了螢光幕。台灣媒體自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所以百無禁忌、無話不說、無所不談,更重要的是,他們還自認是包青天,要幫忙追兇、要判嫌犯的罪,更要替天行道。
因為網路盛行,那些被指涉的「嫌疑人」幾乎無所遁形,一個個難逃被人肉搜索出來的命運;由於資訊的快速流通,許多真假難辨的指控快速流傳,等到證實是誤傳時,討論的焦點早已轉向,受害人連辯駁的機會都沒有。一般人又不像柯文哲,有良好的公關團隊幫他研擬因應對策,可以「流血的時候游得比鯊魚快」,丟出新議題躲避食人魚的追殺,因此一旦被咬,只能落得粉身碎骨的下場。
這幾年台灣因為媒體的炒作,製造了多少冤錯假案,郭冠英、鄭大為、洪仲丘、阿帕契姐、小模命案…等,多少人被食人魚啃得體無完膚、身敗名裂。但相關案件進入實質司法程序後,有幾個真的定了罪?絕大多數都是雷聲大雨點小,草草收尾、無疾而終,但又有誰關心這些輿論霸凌的受害者呢?
這次林奕含自殺事件也是如此。林奕含的死是個悲劇,但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她走上這條路,從我們得到的片面資訊很難判斷。可是,媒體為了炒作悲情創造收視率,哪管什麼基本人權,只要扯開傷口流出更多的鮮血,好讓嗜血者們飽餐一頓,誰在乎受傷流血的人有何感覺?
如今的台灣敢吵敢鬧者就能肆無忌憚、橫行無阻 |
其實法律對於加害或受害雙方,並不是沒有相關保護規範,從基本的「無罪推定」,到「被告不必自證己罪」,到「自白不能作為唯一證據」等,在《刑事訴訟法》中都有條文規範。只是,台灣的法治觀念淡薄,如果占領立法院都可以獲判無罪,一切社會大眾認為違法的行為,都被形容成是「阻卻違法」的合理手段,那還有誰要乖乖守法?
在缺乏法治精神的情況下,台灣社會私刑風氣盛行,一下子有人被要求跪在菜市場「洗門風」,一下子又有人聚眾尋仇。那個無理取鬧叫囂「妳吃給我看」,逼著「犁記」店員流淚吞下屈辱的餅,還得理不饒人地說「你們要學我這樣鬧,就會退錢」的叫囂畫面,至今仍記憶猶新。這種作為印證了台灣早已淪喪為叢林社會,敢吵敢鬧者就能肆無忌憚、橫行無阻。
台灣提供的負面教材果然成了照亮大陸的燈塔 |
除了成天私設刑堂,隨意入人於罪之外,台灣媒體還成天提供毫無營養的「三器新聞」(手機、監視器、行車記錄器)。為何既無國際觀,也無警惕世人效應的荒唐媒體,可以在島上存在,而沒有人認為該有所規範,這個問題常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但只有一個合理的解釋,那就是藍綠有志一同地都在愚民,都希望人民不要檢驗「真理」,不要實事求是。
台灣藍綠為了讓自己能永遠執政(藍或綠誰當家不重要,只要是這兩家把持即可),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讓台灣島民知道,外界的世界究竟長什麼樣,只要人民覺得自己是住在世上獨一無二的世外桃源,就不會去質疑他們戒急用忍,封島鎖民的無良行為,也不會有人反思,為何多年來台灣從四小龍淪為低薪苦悶怨聲載道的鬼島。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鬼島每天上演的荒謬戲碼,雖將島民的心智退化為茹毛飲血的原始人。但無情荒地有情天,這座吃人不吐骨頭的蠻荒之地,卻剛好可以給大陸同胞有所借鏡,知道再怎麼搞也別搞成像台灣這樣。台灣果然成了燈塔照亮大陸,雖然呈現的都是負面教材,但若能指引方向,使後人莫蹈前車覆轍,也算是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做出了貢獻。
文章來源:《觀察》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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