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近日要開庭審理李明哲案,通知了其妻李凈瑜赴陸聽審,不出意料李凈瑜在出發前再度召開記者會借題發揮。李凈瑜說如果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說出某些難堪的言行」,要請國人體諒,因為這些都是「被認罪」而已。
我不懂為何李凈瑜敢斬釘截鐵的說,李明哲會「做出或說出某些難堪的言行」?是否他們早知道李明哲到底在大陸幹了些什麼?所以才會如此篤定呢?
此外,李凈瑜又如何如此確定這些「難堪言行」,都是李明哲的「非自由意志」、都是「被認罪」的結果?這是否又是為了李明哲即將吐露的「難堪言行」,所預先施打的預防針呢?
更有趣的是,李凈瑜說有朋友擔心她到時也會「被失蹤」,對此她說「倘若我真的遭遇如此厄運,請大家不要營救我,我自有自處之道,請不必為我費神,浪費社會資源」。
李凈瑜的這段話,實在讓人不解,為何還沒出發她以認定有可能會被扣留?並且還說她有「自處之道」呢?莫非她早已準備了,當李明哲在法庭上供出許多「難堪言行」時的因應之道?
是會「咆哮公堂」?或是面對媒體時大聲喊冤?或是其他更激烈的手段,實在不得而知,只能肯定的是她似乎已準備了十八套劇本,任何變化她都能化不利變有利,才會如此胸有成竹。
但我還是想問,李明哲從被捕至今175天,台灣這邊異口同的聲說,李明哲是「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那到底他是那個「非政府組織」?似乎沒有任何一個組織出面承認他屬於該團體,台灣政府與媒體查了175天也不知道他屬於那個組織,這不讓人覺得奇怪嗎?希望透過這次的開庭能為社會大眾解惑,讓我們認識一下這個神秘的「非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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