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是一場民變,除了處理委員會遭到整肅外,並未對民間採取大規模的報復。而白色恐怖是針對共產黨與左翼人士的全面整肅,近日台獨常舉徐會之與黃溫恭做例子,證明蔣介石違法濫殺。蔣違法濫殺當然是事實,可是從徐黃二人的例子,就可以看出蔣究竟殺的是哪些人。
徐會之,湖北省黃岡人,黃埔一期生,1924年由中共組織武漢區負責人包惠僧推薦報考黃埔軍校,同年六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0年3月被派往台灣,同年5月省工委領導人蔡孝乾叛變,6月徐會之向黃埔同學袁守謙自首,原擬判5年徒刑,總統蔣介石不滿徐會之3月抵台並未自首要求重審,後改判15年徒刑,1951年11月13總統蔣介石批示「應即槍決可也」,18日槍決於台北馬場町刑場。
黃溫恭,台灣高雄路竹人,是路竹地區首位牙醫師。光復後,經中共台灣省工委高雄工委會路竹支部書記盧燦圭介紹入黨(在黃之前已先被捕,判有期徒刑十年,後還活到百歲),蔡孝乾叛變後,黃溫恭出面自首,但因保護同在燕巢支部的幼時玩伴陳廷祥,遂被認為「自首不誠」,判處15年徒刑。但因蔣介石批示「黃溫恭,死刑」,因此,1953年5月20日在馬場町被槍決,遺體無人收屍,葬在台北市六張犁。
白色恐怖整肅的是共產黨人,而若是在軍中或政府單位的,蔣是絕不放過的,徐會之就是這樣的案例,即使自首也難逃一死。而黃溫恭若不是被逮到「自首不誠」這條罪證,可能做完五年牢就沒事。
從徐黃二人的案例,以及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榮譽理事長蔡寬裕,親口表示「白色恐怖已知受難者有46%是外省人」,以外省人最多佔台灣總人口比例約20%左右來看,外省白色恐怖受難者的比例,比本省籍的高出許多,戳破了台獨捏造蔣「屠殺台灣人」的事實。
講到這邊,希望腦藍們先別見獵心喜,因為蔣違法濫殺確有其事,審訊過程中的刑求逼供也非無中生有,給予受害者賠償沒有什麼不對。認識白色恐怖史實,承認蔣與國民黨在白色恐怖時期矯枉過正,才是面對歷史的正確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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