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間人簽署協議時錄影存證,人都還沒救出來就曝光協議的承諾書,對外還說被「威脅、恐嚇、利用」,這證明了我的觀點,包括李凈瑜在內,所有要「救」李明哲的人,都不是真心要救他,他們只想再製造一個「被自焚」的鄭南榕。
很多人不解,李凈瑜為何敢如此頤指氣使的高調「救夫」?在我看來因為他們清楚大陸會依法處理此案,也清楚李明哲的所作所為應該罪不致死,反正關著一時半刻也出不來,既然如此何不善加利用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好好炒作一番呢?
如果李明哲今天是落在索馬利亞海盜、是落在ISIS的手上,李凈瑜倘若真還在乎他先生死活的話,你認為她敢這樣做嗎?李凈瑜的行為間接證實了,中國大陸是個講道理、講法治、講人權的地方,所以才能容忍李凈瑜種種無理取鬧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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