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 星期三

大陸果然是個人權國家

昨天晚上發現這幾天寫的文章,被上傳到了PTT的八卦版,還有人說是「奇文共賞」,我覺得非常好!既然大家如此愛賞我的文,那我就寫的更清楚一點,讓更多人一同來賞!

如果台灣真的這麼關心人權、關心法治,那我只想問當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公然要將反台獨藝人黃安列為「不受歡迎人物」時,你們在哪裡?當國民黨的立委黃昭順要求衛福部修法禁止黃安回台「濫用健保」時,你們在哪裡?

與其成天「監督」大陸的法治與人權,不如好好自省島內有多少反人權、反法治的行徑,美好的寶島台灣自會吸引他人嚮往,成天政治掛帥、政治審查的鬼島,只會成為他人警惕的反面教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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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果然是個人權國家

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大陸國家安全的活動,被大陸國安單位拘留調查事件,因為李的妻子李凈瑜近日高調「救夫」的行徑,在台灣島內引起了波瀾。李凈瑜在前往北京不成後召開記者會,同時發表了一篇名為〈給台灣人民的一封信〉,文中提到「對中國惡劣的法治狀況做了最壞的心理準備」,甚至用「綁匪集團」一詞來形容大陸政府,只是讓人納悶的是,倘若李明哲真被綁匪綁架,李凈瑜還會如此敲鑼打鼓的「救夫」嗎?

李凈瑜與部分獨派輿論藉機指責大陸的地方,首先是「為何拘留李明哲」、「為何不讓家屬探視、送藥」?但包括台灣法律在內,都對刑事案件的被告在有湮滅證據、串供、逃亡等之虞時,可以採取羈押行為,同時法院還可裁定,羈押期間被告不得接見與通信,這稱之為收押禁見,如果台灣都可以,大陸國安、司法單位為何不行?因此這點實在不構成批評大陸的理由。

再來,對於大陸的第二個抨擊點,是為何「可以隨意註銷台胞證」?可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都有讓不受歡迎人士入境的權力,且外人完全無由置喙。大家難道都忘了,去年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在立院質詢時,不也公然要求行政院長張善政,將政治立場與時代力量相左,反對台獨的藝人黃安列為「不受歡迎人物」嗎?甚至還有其他委員,要求衛生福利部儘速修法管制,禁止黃安回來「濫用健保」。一個中華民國國民,只因為反對台獨就遭到如此的趕盡殺絕,台灣真的有比較「言論自由」「依法治國」嗎?

李凈瑜的行為正好間接證明,中國大陸是個可以講道理、講法治、講人權的地方,所以才能有李凈瑜「發聲」「痛批」的機會。否則倘若大陸政府真是李凈瑜口中的「綁匪集團」,李明哲好比是落在索馬利亞海盜、是落在ISIS的手上的話,李凈瑜是否還敢如此頤指氣使的高調「救夫」?會在人還未「脫險」的情況下,就貿然曝光與中間人所簽署的承諾書,斷絕最後有可能救援李明哲的一切管道嗎?

李凈瑜與其身邊「激情教練團」們(前立委林郁方用詞),究竟怎麼想的我們很難臆測。但台灣民眾不必隨部分獨派輿論起舞,與其成天「監督」大陸的法治與人權,不如好好自省島內有多少反人權、反法治的行徑,美好的寶島台灣自會吸引他人嚮往,成天政治掛帥、政治審查的鬼島,只會成為他人警惕的反面教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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