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民主殺人

本篇文章是我在2009年的88日莫拉克風災後所寫的,是當時我對為何會造成這次重大風災的感想,這篇我不想作任何修改,就以當時我最直接的觀點來呈現:

這幾天由於莫拉克颱風來襲,造成南部近年來最嚴重的水患,中央與地方互推責任,一說對方聯繫不確實、一說對方救災不力。在我看來這些都是枝微末節的事,真正殺人的是我們的民主制度!

為什麼這麼說呢?這次的颱風雨量空前,不管下在台灣任何一處都一定會造成災情,氣象學本來就無法做到百分之百的精準(更何況由於全球暖化各地氣象都有異常情況),任何預測一定會有誤差,這是政府自己該去預防的,怪氣象局有屁用?但我們的民主制度卻讓我們在各個層面處處制肘,導致預防機制與應變作為完全失靈,以下我分幾個層面來說:

一、中央政府
在之前馬政府剛上任時為了振興經濟,提出所謂擴大內需方案,但卻是派給各縣市政府自己去看有何需求來申請。當時就有人批評說,這筆錢與其發給地方,不如由中央統籌拿來治水,畢竟任何一個縣市要獨力完成治水任務都是不可能的,因此由中央統一辦理治水才是正道。但政府仍然把錢撥給了地方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這些錢都被拿去給地方當綁樁之用了,錢不撥給地方都由中央管理,下面的一口都吃不到怎會滿意?說穿了一切都是選票考量。像台北市利用這些擴大內需的經費來搞路平專案,一般民眾可能會覺得不錯。但這種經費根本平時就該由市府自行編列預算來作,不該是由特別預算支出的。中央政府為了選票考量,因此放棄了他本可有所作為、防洪治水的機會,這不是民主殺人是什麼?

排放廢水又起是一天兩天的事?

二、地方政府
當我們看到知本金帥飯店倒塌,我們會不會覺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識?大家還記得去年廬山溫泉區綺麗飯店倒塌,這個場景是不是幾乎一模一樣?台灣的山坡地、河川地、水源地濫砍、濫建早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是誰核發這些人建照、使照的?發現是違建是誰沒去拆除的?這不都是地方政府的責任嗎?去年廬山發生災情,南投縣長就一度宣稱要大力整頓不法業者,業者一聽群起反彈。結果縣長的決心也只能不了了之。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業者手上有選票阿!更何況這些業者很多與地方勢力有關係,甚至就是地方的主要勢力、樁腳,你說地方縣市首長為了選票能不顧忌嗎?當然對於他們的濫墾、濫建只能睜隻眼、閉隻眼,甚至乾脆就地合法算了,出了事就讓下面的建管公務員去扛吧,這不是民主殺人是什麼?

看到這張圖讓我想到谷關的松鶴部落
看見台灣記錄片照片

三、人民自己
最後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人民自己了,台灣的人民在這幾年在不肖政治人物的灌輸下,已經變的自我膨脹,凡是都是自己最大,不爽就找民代陳情給政府施壓,而不去思考選民自己本身應負有的社會責任與道義。

而投票時對於政治人物也只看外表,不論做事與否。即便看做事與否也只看做的事有利與我否?因此政治人物被迫投民所好,又造橋又鋪路不管這對生態是否有害,是否造成地區的過渡開發等。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治人物,人民炒短線政治人物當然也炒短線,啥防洪治水這那年才會看到成果的事誰要做阿?做了人民只會說我沒做事等著落選吧!

而我們的知識份子要嘛成為政治人物的遮羞布說「競選承諾不必兌現」,要嘛像出淤泥不染的蓮花一樣,發生大地震了帶著學生先落跑,卻不願藉機教導學生,他們也是社會的一份子也有社會責任,在能助人時多伸出一隻手幫助他人。我們的學子就被這種象牙塔學者教導的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整個社會也充斥了自私自利。什麼人玩什麼鳥,自私的社會自然都是自私的公民,有特權就用、有便宜就佔,並且選出能讓我享特權、佔便宜的政治人物,出了事我來罵這些政治人物無能就好,與我何干?這不是民主殺人是什麼?


台灣的民主制度已經畸形,讓我們的政府、社會實話不敢說、專業無法發揮、權力不敢聲張。當年希特勒害的德國走向毀滅,德國人民怨不得人,因為希特勒是他們自己選出來的。台灣民眾也不要怨政府,因為政治人物會這樣也是你們教出來的。要改善這問題唯一方法就是要一個真正的反對黨站出來說真話、做實事,但到今天我們都沒見到台灣有這樣一個黨,台灣人民就大家抱在一起走向毀滅吧!因為我們濫用了民主,民主反撲回來殺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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