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 星期四

台灣有是非嗎?

日前媒體報導,因毀損八田與一銅像,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遭到南檢起訴,檢方甚至要求要「加重其刑」,看了真是讓人覺得莫名奇妙。檢方的說法是說,「兩人(李承龍、白茉莉)在犯案後,仍在5月28日聯手破壞台北市立逸仙國民小學的石犬,顯見並無悔意、因此依毀損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可同樣涉及連續毀損蔣公與國父銅像的蔡丁貴,為何並未被檢方要求「加重其刑」?甚至最後僅以「拘役40天且得易科罰金」從輕發落。這樣還不夠,義正嚴辭的說「我們應該要有是非」、「不要為破壞者找理由」的台南市長賴清德居然還錦上添花,撤銷對蔡丁貴的民事賠償告訴。

台南市府所持的理由是,由於受損標的是市府財產,因此必須提起告訴,由於刑事部分已判處40天有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市府考量刑事案件已判決有罪,且處以適當之刑,本件民事案件,既然是「附帶」請求的民事案件,就沒有一定要蔡丁貴等人賠償。

如果至今仍未修復國父銅像,都可對蔡丁貴撤告了,那八田銅像已經迅速修復了,又何須起訴李承龍等人,甚至還要加重其刑呢?這樣的是非標準到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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