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8日 星期一

新黨《台灣新聲》:台獨謊言終結者—如何破解「台灣地位未定論」?

台獨謊言終結者:如何破解「台灣地位未定論」?

台獨理論的特色就是用「鋸箭法」看問題,「台灣地位未定論」就是其一,獨派每每跟你說《舊金山和約》只說「日本放棄台澎主權」,沒說要交給誰,所以台灣歸屬問題未定...,這就是一個標準的「掐頭去尾留中間」的作法。要破解「台灣地位未定論」有兩個部分。

日本天皇在投降詔書上清楚表明接受《波茲坦宣言》投降
1.從開羅宣言到日本投降
我們從日本投降的那一刻,將這個問題開始逆推回去。日本天皇在投降詔書上清楚表明,「接受《波茲坦宣言》投降」。而《波茲坦宣言》的第8條明確寫著,「《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九州、本州、四國、北海道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之內」(這牽涉到琉球地位未定論,將來有機會我們在談),確定了《開羅宣言》的效力。
而《開羅宣言》中明確指出「日本竊取於中國之一切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自此法律效力完全呈現。

日本是戰敗國無權決定領土歸屬,但戰勝國們早在《開羅宣言》時就確定了台澎的歸屬問題,自不需在後續的條約中再次聲明,因此「台灣地位未定論」根本不存在。

2.國際法不是成文法

獨派這時又會開始瞎扯,說《開羅宣言》只是「新聞公報」,不具法律效力,這又是一個錯誤的概念。因為國際法不是「成文法」,而是「不成文法」,任何國際間認定條約也號、公報也好、宣言也好,就具有國際法效力。而到今天沒有一個盟國質疑《開羅宣言》,因此《開羅宣言》當然具有國際法的效力。

如果這樣還講不聽,那就只能比照俄羅斯對日本北方四島的態度,告訴這些台獨,「這就是二戰造成的結果,不然你想怎樣?」


1 則留言:

  1. 台湾地位未定是真的。
    毕竟中国内战没打完,国土都未定,要不要来一发内战决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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